第102章 封面是蓝色的书

  幽歌这小乖乖,几百年不见,相貌并没什么变化,身子倒是圆了不少,如今将她团起来滚一滚,怕是都能当做绣球来用。若不是她眉心一点桃花印,许是我现如今都识不出她。

  此刻的蓦然重逢,她虽是作男子相貌,却仍是初见时一副乖巧讨喜的模样,甚是可爱。

  倒是我此番在这戏楼子里一闹,怕是别人会把我当做什么出手阔绰的大小姐。

  不过也罢,平日里我都是男装出行图个方便,只是自己的性子委实偏执了些,以为自己一个女子堂堂正正,也无需遮着掩着的,便化作原身了罢。

  自己赶忙拉了小乖乖慌乱逃去,临走前还不忘留了几两银子在桌上,这便走的甚体面了。

  虽是离别的日子久了,我心中却仍万分挂念着小乖乖的哥哥巫倾鸾,只是故人见面,难免又是一阵唏嘘。唏嘘过后,我将一副面子团了来问道:“小乖乖啊,你义兄最近日子过的可还舒坦?”

  小乖乖笑得愈发乖巧,一双水光潋滟的眸子里满是欢喜,我搞不清楚她这欢喜来的是个什么道理,便干笑几声,等她继续欢喜着。

  她似是欢喜完了,一双明眸眨了眨道:“神尊殿下,哥哥他本就是要来寻你的,只是身子略有不适,神尊殿下既是来了,便随幽歌一起回去看哥哥吧。”

  唔,原来如此,原来如此,她欢喜的竟是这个道理。自己不禁在心下慨然一叹,巫倾鸾啊巫倾鸾,你这人不只不省心,是忒不省心。

  回天宫的路上,小乖乖悟自笑的不知是怎一番形容,我则是默默的计算着,自己这是第几回来仙界天宫了。这次回去,应当算得上是寻亲,只是这门亲寻的也忒不是时候

  天宫殿门前的夜明珠一阵一阵的闪着,闪的我一双眼一阵一阵的花。它自是闪它的,我自是愁苦我的。这一番亦是甚没缘由的愁苦,为的是担心自己旧伤未愈,又添新伤,这新伤,却委实是个心伤。

  天宫的景致不比凡间,一年到头并不分什么四季,以至于我如今虽然不算久别,却有种时光荏苒、白驹过隙之感。

  我平生并没什么大的喜好,写诗算其中之一,记得凡间有一位名唤秦观的诗人诗中有云:纤云弄巧,飞星传恨,银汉迢迢暗度。在我看来,弄、传二字用的甚好,一语道出银汉迢迢暗度的意境。现如今青宸殿的当家主人,我的心上人巫倾鸾却正如这诗中所绘,满眸含笑的搂住我道:“羽羽,回来了。”

  我一脸真诚的看着他道,“嗯,回来了。”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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